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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4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1-04-27 18:54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按照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为推进首都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深入学习领会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主题报告、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和师生宣讲等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和部署上来。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思想引领工程,开展“中国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部长进校园”、“理论名家讲堂”等系列活动。加强高校党外人士的培养培训。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北京高校党的建设2013-2017工作规划》,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完成第七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评选,培育和推广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品牌活动,推进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建设党员和积极分子教育平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发挥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大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作用。指导中小学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纪律要求,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执法-察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科研经费等的审计力度。
  5.全力维护首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落实教育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完成30所高校的入校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保维稳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稳步解决一批重点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大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增强首都教育发展活力
  6.加强教育综合改革顶层设计。研究起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制约首都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把改革创新贯穿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改革促进公平,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为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
  7.探索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明确市、区县两级政府教育管理权责,加大教育统筹力度。加快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干预,做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教育行政救济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启动市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探索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8.推进考试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在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框架下,以中高考命题改革为切入点,制定实施2014-2016年中考中招改革、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改革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分配比例提高到30%。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广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入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登记系统。规范特长生招生。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扩大高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完善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9.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增强市级教育经费统筹能力,优化投入结构,增加软性投入。加大对远郊区县及薄弱地区教育事业支持力度。完善教育拨款政策和投入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经费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适应的经费保障制度。
  10.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有特色、高水平的教育,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扩大和优化教育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加大民办教育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力度,继续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引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向职业培训、继续教育转型。坚持开展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备案与招生宣传监测,加强评估与年检。
  11.扩大首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推进《留学北京行动计划》实施。做好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创新试点,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开展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加强孔子学院(课堂)质量建设,促进境外办学。修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留学中介机构、外国留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2.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新中国成立65周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京召开等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工程,健全大学生成长发展的指导服务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行动计划,出台《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创建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推广模拟法庭等教育形式,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
  13.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北京高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区县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继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快配置体育设施设备,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健康监测与健康教育,增加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强化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与危机预防。
  14.提升青少年科技人文素养。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改进美育教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行中小学课外活动计划。推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建设。落实农村地区器乐进课堂,补充农村学校艺术学科师资。全面落实《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和乡镇校外活动站建设三年计划,建设47家市级校外教育活动站。开展海洋国土观教育年活动和北京市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
  15.深化教学改革。整体优化基础教育三级课程体系,丰富课程教材配套资源;构建智慧课堂,提高课堂实效;以改进中小学英语学科教学为突破口,深化学科教学改革。加强高校专业建设和实践创新教育。支持市属高校集中精力打造若干优势特色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开展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行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等多样化培养模式,加强中职优质特色课程建设。
  16.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本市“减负”规定,标本兼治,促进科学系统减负。科学确定作业内容和形式,减少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测试,大幅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次数。完善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评价制度和机制,加强减负工作宣传和督导,加强学生减负工作的常态化监管。
  四、不断完善首都教育体系,整体提高教育发展质量
  17.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科学预测入园人数,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制定落实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村办园和城镇地区幼儿教育社区游戏活动服务中心建设。扶持300余所市级社区早期教育示范基地,深化0-3岁早期教育试点工作。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加大园长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力度。实施“移动课堂、家长学院”项目,对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开展免费指导。
  18.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迎接国家对本市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验收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中小学建设工程,基本完成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一般校特别是尚未达标学校建设,支持城市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中小学校建设,支持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完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深化年级部制、学区深度联盟等试点,推进北京数字学校建设,多种途径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引导学校更加关注公共服务、育人质量、文化品质、教育生态,提升教育品质。
  19.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制定实施《促进北京市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意见》和《高中办学条件标准细则》。支持25所市级特色高中建设,推进高中创新条件支撑工程,提高高中多样化发展保障水平。支持20所左右高中开放式重点实验室建设。扩大高中自主课程建设实验学校范围,深入推进“遨游计划”。实施民族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在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20.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实施高水平技术应用人才培养计划,扩大“3+2”中高职衔接改革试点,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制定推动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建设一批区域、行业、企业职教集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21.推动高校协作发展。制定实施高等教育协作发展计划,深化部属高校与市属高校合作共建,试点开展北京学院建设。支持高校间自主性联盟建设,鼓励不同高校相同相近专业开展交流合作,全面推动首都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高教园区、部分高校新校区建设,基本完成市属高校三年建设实施规划。
  22.提高高校创新服务能力。加强北京实验室建设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工作,促进以高校为主体、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建设。深化学科、科研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培育高水平科研力量。开展市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改革,支持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和成果转化。整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资源,构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发挥高校智库作用。
  23.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继续推动学习型区县和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扶持示范性学习品牌和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市民学习中心”。推动学习服务网络联盟建设,升级打造北京学习资源网。开展学习成果认证试验,探索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立法调研。
  24.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贯彻落实高校教师师德规范和中小学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继续实施市属高校人才引进和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继续实施名师和名校长发展工程。深化“祥云行动”和“国内访学”项目,启动小学教师基本功培训展示,完成初中教师基本功培训展示。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农村小学科教师全市统一选聘。加强教师队伍人才库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做好绩效工资实施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五、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25.保障特殊人群受教育的权利。坚持“两为主”,进一步规范入学登记和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研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继续实施融合行动计划,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和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重点建设30个学前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坚持“助困奖优”结合,落实各级各类教育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6.积极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加强大学生学业辅导,加大就业工作队伍培训力度。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指导高校编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建设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区域性行业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项目。
  27.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能力。持续推进高校食堂、公寓、物业三个标准化建设,完善标准和激励机制,组织标准化验收。支持高校食堂“农校对接”直供基地建设,继续实施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建设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数据监控平台,实施学校能耗统计报送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食堂建设,提高学生营养餐管理服务水平。
  28.创新教育公共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倡导移动学习、泛在学习,推动构建贯穿学校、家庭、社会的数字化育人环境。集约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建设。启动父母学院工程,推广班级家长教师协会,办好网上家长学校。贴近学生和学生家长对教育信息的需求,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互动交流,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教育政策,传播科学教育理念。
  2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指示精神,深入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加强中小学书法文化教学,推进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规模。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推广行业领域语言文化建设标准。完成北京语言文化资源普查。开展语言产业经济贡献度重大项目研究。
  30.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积极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督查制度。加强干部培训和交流,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直属单位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热线等服务咨询工作。
  六、强化教育督导,积极促进首都教育健康发展
  31.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加快推进教育督导立法调研。健全完善教育督导结果公报与公示、教育督导限期整改与回访等制度,逐步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执行衔接顺畅、统筹有力的工作机制。做好第十届北京市督学换届工作,组织召开第七次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32.积极构建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继续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完成对区县政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价。开展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小学体育工作、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专项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民办高等教育和区县教育督导工作等专项督导评价。启动中小学校诊断性督导评价试点,开展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等督导调研。对全市义务教育发展、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进行督导监测。
  33.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专业化建设。加强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建设,推进教育督导评价理论和工具研究。推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督学任职资格制度,建立完善督学选拔聘任与培训、督学责任区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快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继续做好区县教育满意度入户调查。召开2014北京教育督导与评价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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