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0 15: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有关条例和市教委及区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财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只针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不包括人员经费,不含电大、社工所收支管理。电大、社工所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一、收费管理制度
1.单位收费要依据区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标准进行收费。《收费许可证》要定期到区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年审。经审核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定期在单位公告栏中公布。
2.规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中的项目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统一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期预收费用。
3.学生交纳的规定性费用,收取时开具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一生一票,项目、单位、标准必须写全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所收取的费用,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当月上缴财政专户。单位不得坐支挪用。
二、资金审批及支出的管理制度
1.坚持账款分开的原则,并要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分设会计、出纳人员。
2.对于所拨经费要按规定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内部开支,要在年度初,分项目做好预算,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开支时原则上不要突破预算。如需增加预算,应写出预算说明报财务工作小组审核、院长审批后执行。
4.严格资金审批制度,对一次性10万元以上基建、大型活动、大型设备购置等开支须经党委(扩大)会审议后执行。学校要以会议纪要形式存档备查。
5.严格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2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包括基建项目)要进行事前审计,必要时可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资金支出项目经论证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要定期向院党委和教代会通报本单位收入、支出情况,一般半年一次(可与民主日结合)。
7.严格控制招待经费开支,压缩各项公用经费开支。
三、物资采购和发放管理制度
1.每学期末,各部门根据本学期办公用品消耗使用情况做出书面总结,主要分析节约、节能情况。并做出下一学期需购置办公用品种类、数量的方案,填写《学院物品申领清单》(见附件),主管领导签字后交给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发放。
2.后勤服务中心成立物品采购小组,采购小组要严格按照区政府采购办相关规定采购物品。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不能采购的物品由采购小组进行货比三家,集体认定质优价美的供应商处购买。
3.采购小组将物品采购后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填写入库单,采购小组凭入库单及合法的原始凭证到会计室办理结算。
4.保管员将办公用品分为发放和借用两类。对于发放的物品,经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审核后由财产保管员填写出库单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对于借用物品,各部门申请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批准,由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归还。逾期不还或无故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物品购置发放的计划性、科学性、超前性,保障各部门物品供应,并在此基础上厉行节约,坚决杜绝一切浪费现象和不合理的消耗开支。
6.保管员要及时记好财产账,掌握物品的实际数量,为采购小组及领导作决策当好参谋,防止造成资金浪费。
四、报销制度
1.凭合法的发票和原始凭证报销。发票和报销凭证填写内容齐全、清楚、单价、大小写金额要相符,盖有售货单位公章。
2.所有报销票据需由院长、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方可报销。发票要有相关证明附件备案。
3.购置或业务活动结算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方能结算,结账时能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4.出纳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印章、戳讫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对于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支出款项不得受理。
5.本年的单据,本年报销,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年的三月底,否则不予报销。
五、印鉴及票据管理制度
1.要加强内部银钱收据和收费票据的管理,由会计负责购买并妥善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的内容要清晰准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严格按照票据的适用范围使用,填写错误的加盖作废章,与存根一起保存。
3.票据存根保存五年,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销毁。
4.出纳人员从银行领取的空白支票,应按号码顺序使用,每日下班前必须放在保险柜内,财务章交由专人保管。
5.未使用的空白支票一律不准盖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6.上述各项出现问题,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财会人员如不按此制度执行出现的问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现金支出范围。
2.购置物品能使用支票和公务卡支付的,一律使用支票和和公务卡支付。
3.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现金库存限额,超额款项及时送交银行,送取款数额较大时,必须坚持2人同行。
4.出纳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及时登记银行存款账,逐笔顺序记载,不拖账,不压账,按要求记账,每日结出余额,月底结账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6.现金收付必须及时入账,严禁截留、挪用、外借(教师因生病等急特殊情况需垫付部分费用时,原则上在福利费数额的范围内控制,由院长审批,限期归还)。
7.提高警惕,确保现金、有价证券的安全。
七、财务稽核检查制度
1.需定期进行财务稽核,主要由本单位的内审小组进行。
2.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纪行为,审核原始凭证所填写的内容项目是否齐全,数字、文字是否正确,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
3.审查会计凭证和账表是否合法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会计科目分录是否正确,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4.审查会计、出纳的日常工作,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
5.每年对财务管理工作,收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评比表彰,上报学院。
6.财务管理,收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财务管理有问题的不得评优、评先。
八、财会人员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移交,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准调动或离职。
2.移交人员要按照下列项目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收(现金、有价证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财务章、空白支票、收据、发票、会计人员各项工具书籍)。
3.移交人员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和特殊的财务问题以及会计人员工作情况,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要写出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清楚。
4.交接时由主管领导和财务审计人员监交,要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交接时签名盖章,接管的会计账簿连续使用,不准另立新账。
5.单位被合并时发生的会计交接手续除上述规定外还要在交接时办理从年初到被合并时的会计决算。
九、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的范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2.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时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管理,同时填写移交清单,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3.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借阅和复制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或抽换。
4.档案部门接收、保管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装,个别需拆封整理的应当会同原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分清责任,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管理期限:原始凭证、记账凭证15年;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15年;现金账、银行存款账25年;决算报表永久;单位月报、季报表5年;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销毁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编成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派人监督销毁。
十、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1.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会计法》的要求。
2.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会计证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会计人员要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4.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5.单位领导要加强对会计人员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的时间,要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会计队伍稳定。
6.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指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1)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2)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家具等。(4)文物和陈列品。指有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5)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6)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3.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核算,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分类账。同时将一式二份的固定资产凭证送交保管部门一份。以便登记财产管理使用卡片账。
4.各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账,每半年与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
5.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毁损时,应及时上报给保管部门。经领导批准后,及时调整账目。
6.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见必赢电子游戏网站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必赢电子游戏网站学院物品申领清单